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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YY 0115-1993《一次性使用采血器》標準中,明確要求對于一次性使用采血器進行不揮發物的測定。
在YY 0115-1993標準中,對于一次性使用采血器的不揮發物有明確的限(分隔)量要求。例如,采血器100mL溶出液中,不揮發物總量不得超過2mg。這一要求確保了采血器在使用過程中不會引入過多的雜質,從而保證血液樣本的純凈度和后續檢測的準確性。不揮發物的測定通常涉及將試樣用標準要求試劑浸泡,然后將浸泡液與空白液蒸發并干燥后,與空白液比較,得到不揮發物殘渣的總重量。這一過程中,需要使用到能夠精確控制溫度、時間和重量的儀器,即不揮發物恒重儀。測試儀器推薦使用Labthink蘭光公司的C840H集成式蒸發殘渣檢測系統。
該儀器該系統基于重量法測試原理,嚴格參照食藥包裝、藥典、化學試劑等檢測標準設計制造。無論是化學試劑的蒸發殘渣測定,還是藥用復合膜、袋、瓶、膠塞、護帽等藥包材和純化水的不揮發物測定,亦或是食品包裝用聚乙烯、聚苯乙烯等各類材料的總遷移量測定,都能輕松應對。




